遠離交通事故就得遠離這些陋習
壞習慣:濫用遠光燈
遵守我國《道路出行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的規(guī)定:在路燈或者其他光線良好的道路上行駛,不得開啟遠光燈。開遠光燈的車要在會前150米切換到近光燈。但是,對于這個規(guī)定,很多司機并沒有真正遵守。晚上見面,朋友們一定很討厭不關遠光燈的司機。同樣的,在后車跟車很近,胡亂開遠光燈的情況下判斷后車的距離和位置,也會造成麻煩。所以在使用遠光燈的時候,要注意他人。我們的安全不僅取決于我們能不能看到自己,還取決于別人能不能看到我們。
出行壞習慣:離車太近。
在擁堵的道路上,很多朋友開車時基本都愛靠近車,以免其他車型“卡死”。但是離車太近,也有很多疑問。比如前車急剎車,后車剎車慢,造成追尾;車在上坡行駛或出地下室時,離車太近,前面的車打滑就可能發(fā)生事故。同時,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前后車不可跟車太近,要留有足夠的安全空間。在駕駛中,車速越快,車距越大。大多數(shù)情況下,車距約為行駛速度(如果車速為60km/h,縱向距離不應小于60m)。高速公路設置車輛縱向測距標志,可以解決問題。駕駛員經常目測估計與前方車輛的距離。最后,跟車時要注意,因為大車體積大,跟大車太近會影響前方視線。比如在紅綠燈路口,如果跟大車太近,可能會觀察不到紅綠燈的變化,造成事故。所以不是跟車越近越好,也要注意安全駕駛。
壞習慣:連接線不打轉向燈。
好司機最大的特點就是預見性。在駕駛時,熟練的駕駛員會最大限度地擴大視野,對前方的道路做出良好的預測,以確保安全駕駛。但是有些司機在開車和接線路的時候不喜歡開轉向燈。這意味著在同一區(qū)域,出行參與者無法獲得你的駕駛意圖,增加了駕駛危險。另外,當我們離開停車位停車時,也需要打開轉向燈。在路邊停車駛入主干道前,打開轉向燈。有些人可能會覺得后視鏡里很安全,沒必要開轉向燈就開進主路了。但是后視鏡是有死角的,事故往往是巧合發(fā)生的。只有養(yǎng)成良好的駕駛習慣,才能更好地預防事故的發(fā)生。
有個小伙伴喜歡在車的后視鏡上掛飾品,也容易造成出行事故。因為刺眼的裝飾會分散司機或其他司機的注意力;因此,很多騎手需要記住旅行事故給我們帶來痛苦。今天,小編與朋友們分享了遠離交通事故的汽車,讓他們遠離這些壞習慣,希望能幫助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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