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交強險的功用是啥
一、強制保險的含義
交強險全稱“機動車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道路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車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一種強制責任保險。它是中國第一個由國家法律法規(guī)實施的強制保險制度。保費實行全國統(tǒng)一收費標準,由國家規(guī)定。但不同車型的保費不一定一樣,關鍵因素是“汽車座位數”。
第二,強制保險的作用
1.最大程度上為旅游事故受害者提供基本保障。
強制保險的初衷是保障旅游意外中弱勢群體的利益。保險公司對第三方(保險公司和投保司機除外)的人身和財產損失提供賠償。出了車禍,司機和受傷方基本沒錢,會耽誤治療。
交強險制度是通過國家法律法規(guī)強制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購買相應的責任保險,提高第三者責任保險(簡稱“三責險”)的覆蓋面,最大限度地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即時的基本保障。
2.它具有社會管理功能。
機動車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的建立,不僅有助于道路事故受害人獲得即時有效的經濟保障和醫(yī)療救治,也有助于減輕事故當事人的經濟負擔。而商業(yè)三重責任險是商業(yè)險,保險公司經營該險種的目的是盈利,這顯然與交強險“不盈利不虧損”的經營理念相去甚遠(現在全國交強險統(tǒng)計數據顯示,保險公司在該險種上暫時處于虧損狀態(tài))。
3.強制保險公司承保
也是大多數責任險不具備的強制性。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只要在中國道路上行駛,基本上都要投保強制保險,未投保的機動車是不允許上路行駛的。這種強制性不僅體現在現行的強制保險上,也體現在現行的強制核保上。具有機動車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資格的保險公司不得拒絕承保,不得隨意解除合同。而商業(yè)三重責任險是民事合同,流動合伙人或管理人有權選擇買或不買,保險公司也有權拒絕承保。
第三,受害人在強制保險途徑之外可以獲得的賠償。
除了交強險,受害者還可以通過其他途徑獲得賠償,如商業(yè)三重責任險、人身意外險、健康險等。此外,旅游事故的受害人可以根據傷害程度,通過法律手段向受害人要求更高的賠償。機動車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的建立,不僅有助于道路事故受害人獲得即時有效的經濟保障和醫(yī)療救治,也有助于減輕事故當事人的經濟負擔。
汽車交強險的作用是什么?交強險由國家強制購買,有利于減少旅游事故發(fā)生后的經濟損失,為事故受害者提供基本保障。希望那位汽車編輯的分享能幫到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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