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電動車可以載人嗎
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jù)道路通行條件,劃定區(qū)域、路段、時段,對摩托車、電瓶車以及電動自行車和其他非機動車采取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措施,但經(jīng)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并核發(fā)專用標志的車輛除外。具體辦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摩托車、電瓶車以及電動自行車和其他非機動車專用標志。
禁止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電動自行車、自行車等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時不得超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最高時速,不得違反規(guī)定載人、載物。
在摩托車、電瓶車以及電動自行車和其他非機動車的銷售場所,銷售者應當在顯著位置張貼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fā)布的有關摩托車、電瓶車以及電動自行車和其他非機動車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公告。
根據(jù)《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百??四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六條第?款規(guī)定,駕駛摩托車、電瓶車以及電動??車和其他?機動車在限制或者禁?通?的區(qū)域、路段、時段通?的,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處?千元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三?六條第?款規(guī)定,偽造、變造或者使?偽造、變造的電瓶車、電動??車和其他?機動車的專?標志的,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處五千元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三?六條第三款規(guī)定,?產(chǎn)、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車的,由市市場監(jiān)管部門責令停??產(chǎn)、銷售,沒收違法?產(chǎn)、銷售的電動??車,并處違法?產(chǎn)、銷售(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電動??車貨值?額三倍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違反本條例第三?六條第三款規(guī)定,駕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車上道路?駛的,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處?千元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三?六條第四款規(guī)定,駕駛電動??車載?、載物的,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并處?千元罰款。
違反本條例第三?六條第四款規(guī)定,駕駛??車等?機動車載?、載物的,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百元罰款。
銷售者違反本條例第三?六條第五款規(guī)定,未在顯著位置張貼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fā)布的公告的,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五千元罰款。
電動車載人注意事項:
一、要給孩子準備安全座椅或安全帶。
二、預防孩子的腳卷進后輪。
三、不要在踏板上放小凳子。
四、不要讓孩子站在踏板上。
五、不要讓孩子坐在車頭。
六、不要抱著孩子坐。
七、孩子坐車時不要系長圍巾或穿長裙。
八、騎車時不要打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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