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兩審真的取消了嗎
新規(guī)不僅取消了一些機動車15年后一年兩審,而且對于十年之內的車輛檢驗也放寬了。以前十年之內的車輛需要上線審車三次,根據(jù)新規(guī)現(xiàn)在十年之內的車輛不需要年審三次,只需要在第六年和第十年的時候進行上線檢測就可以。盡管不需要上線檢測,但是每隔兩年需要領取一次檢驗合格標志。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guī)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根據(jù)公安部、市場監(jiān)管總局、生態(tài)環(huán)境部、交通運輸部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深化機動車檢驗制度改革優(yōu)化車檢服務工作的意見》,調整優(yōu)化檢驗周期,進一步優(yōu)化調整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9座含9座以下,面包車除外)、摩托車檢驗周期。
對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將原10年內上線檢驗3次調整為檢驗2次(第6年、第10年),并將原15年以后每半年檢驗1次,調整為每年檢驗1次。
對摩托車,將原10年內上線檢驗5次調整為檢驗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檢驗1次。
此次調整后,非營運小客車、摩托車在10年內,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檢驗機構上線檢驗,期間每兩年申領一次檢驗標志;超過10年的,每年上線檢驗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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