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發(fā)生交通事故誰負主要責任
違章停車引發(fā)交通事故,是否要承擔責任?
會議。
案例介紹
車停在路邊引發(fā)車禍,違章車主賠償7.8萬元
兩個月前,申某在昆山市祖沖路騎電動自行車從南向北行駛時,在醫(yī)生路路口轉(zhuǎn)彎時與薛某駕駛的機動車相撞,沉某受重傷。事發(fā)時,朱某的車正好停在事發(fā)路口綠化帶旁。治療結(jié)束后,申某要求薛某、朱某賠償各項損失共計23萬余元。在昆山法院審理這起事故時,朱某表示,自己當時停在路邊,與涉事兩車沒有接觸,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事發(fā)時,朱某的車輛熄火停在路邊。他沒有接觸肇事車輛,而是在禁止停車的車道上違章停車,阻礙了車輛的正常通行。因此,交巡部門認定朱某對事故負有責任。交通事故的發(fā)生具有一定的過錯,應當承擔次要責任。同時,交巡警部門認定沉某負次要責任,薛某負主要責任。經(jīng)審理,法院判決薛某承擔55%的賠償責任,朱某承擔30%的賠償責任,共計約7.8萬元。
判斷重點
沒摸沒擦干嘛要付錢?
本案的焦點是朱某在路邊違章停車。沉和雪在附近發(fā)生了車禍。朱某的車沒有與他們相撞。為什么要追究朱某的責任?對此,在具體處理過程中有兩種不同的說法:
一種意見認為,車禍發(fā)生在沈某和薛某之間,事故認定只需在兩人之間進行認定即可。
另一種意見認為,朱某違停首先是交通事故的間接原因,應承擔責任;次要責任。
陪審團:
違章停車會帶來意想不到的損失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是一種常見的侵權(quán)責任,事故各方根據(jù)過錯的比例承擔相應的責任,而所謂過錯應根據(jù)事故原因綜合判斷。
本案中,雖然朱某將車停在路邊,沒有碰到另外兩輛肇事車輛,但其違章停車阻礙了過往車輛的正常通行,也是事故原因之一,應承擔責任為了補償。廣大車友應以此為戒,認真學習道路交通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切勿心存僥幸,日常違規(guī)行為很少被查處,否則可能會像朱某一樣違章停車,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一般而言,這種違章停車行為會導致他人承擔交通事故的責任。您可以詳細了解交通違章的責任。如果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來咨詢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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