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日臨時牌照新規(guī)
臨時車牌是機動車牌照的紙質版,允許機動車臨時上路行駛。它也被稱為臨時車牌。
以下情況需要臨時許可證:
1、從購車地駕車返回使用地時,需到購車地車管所申領臨時號牌;
2、車輛過戶登記并已繳納正式車牌費用的,需到當?shù)剀嚬芩k理臨時車牌,方可駕車返回當?shù)兀?p>3、在當?shù)貨]有辦理正式牌照的新車需要在外地改裝時,在當?shù)剞k理臨時車牌,在當?shù)剞k理臨時車牌后開回原地區(qū)改裝;
4、在當?shù)刭I車,想開車去外地,需要在當?shù)剞k理臨時車牌,開車去外地;
5、車輛登記未定,需要臨時試用的,需要辦理臨時牌照。
《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 第四十五條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臨時上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車輛管理所申請領取臨時行駛證:
(1) 未售出;
(二)機動車購買、分配、捐贈等后未登記的;
(三)開展科學研究和型式試驗;
(四)軸重、總質量、外形尺寸超過國家標準不能注冊的特種機動車。
第四十六條機動車所有人申領臨時號牌,應當提交下列證件和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證明;
(三)屬于本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四)項規(guī)定情形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整車出廠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證明;
(四)屬于本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guī)定情形的,機動車原產地證書、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書或者進口車輛的進口證書;還應提交機動車;
(五)有本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三)項規(guī)定情形的,還應當提交書面申請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管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日內對報送的證件、憑證進行審核,屬于本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情形需要臨時行駛的,限期其行政管轄區(qū),簽發(fā)有效期不超過15天的臨時機動車牌照;需要臨時跨行政區(qū)行駛的,發(fā)給有效期不超過30日的臨時號牌。有本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三)項、第(四)項規(guī)定情形的,發(fā)給有效期不超過90日的臨時駕駛證。
因制作號牌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發(fā)放號牌的,由車管所發(fā)放有效期不超過15日的臨時號牌。
有本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情形之一,機動車所有人需要多次申請辦理臨時駕駛證的,由車輛管理所核發(fā)臨時駕駛證。駕駛牌照不超過三次。
以上就是申請臨時牌照需要注意的各種情況和相關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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