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小型載客汽車在高速公路行駛的最低車速為90公里/小時。
2023-10-13 16:29:18
作者:蔡金盛
駕駛小型載客汽車在高速公路行駛的最低車速為90公里/小時。
駕駛小型載客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最低車速為90公里\u002F小時。以下是關(guān)于汽車車速的詳細介紹:概況:汽車行車速度是指汽車在單位時間內(nèi)駛過的距離簡稱車速常用單位是公里\u002F小時或米\u002F秒。
依據(jù)《實施條例》第78條,每條車道的最低車速是不一樣的,不能統(tǒng)一定為90千米/小時。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高速公路應(yīng)當(dāng)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于每小時6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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