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車輛被撞責任劃分是怎樣的
2023-11-23 15:56:55
作者:蔡金盛
一、違停車輛被撞責任劃分是怎樣的。
1、違停被撞劃分責任有以下三點。如下:
(1)被撞車輛在泊車位內正常停放,無需承擔責任;
(2)被撞車輛因車輛故障等特殊原因,臨時停放在泊車位以外的地方,在來車方向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被撞車輛無需承擔責任;
(3)在泊車位外無正當理由違規(guī)停放,而且在來車方向又無警示標志,被撞方需承擔次要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wěn)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后,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二、違停被別人撞怎么處理。
1、被撞車輛在泊車位內正常停放,無需承擔責任被撞車輛因車輛故障等特殊原因;
2、臨時停放在泊車位以外的地方,在來車方向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被撞車輛也無需承擔責任在泊車位外無正當理由違規(guī)停放;
3、在來車方向又無警示標志,被撞方需承擔次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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