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被停止使用多久被自動注銷
2023-11-29 12:23:31
作者:蔡金盛
駕照停止或被停止使用超過2年會徹底注銷。根據(jù)公安部有關規(guī)定,駕照被注銷超過兩年后,駕駛證就注銷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除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以下簡稱記分)制度,記分周期為12個月。
對一個記分周期內(nèi)記分達到12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該機動車駕駛人應按規(guī)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并接受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fā)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xù)參加學習和考試。
第二十五條機動車駕駛人記分達到12分,拒不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的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擴展資料
機動車駕駛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1、死亡。
2、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駛機動車。
3、提出注銷申請。
4、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監(jiān)護人提出注銷申請。
5、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
6、年齡在60周歲以上或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在一個記分周期結束后,一年內(nèi)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7、年齡在60周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只具有無軌電車或有軌電車準駕車型,或年齡在70周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只具有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輪式自行機械車準駕車型的。
8、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被吊銷或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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