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扣駕照期間開車的一般怎么處理
2023-12-07 16:16:46
作者:資訊小編
駕駛證暫扣期間開車屬于無證駕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罰款,可以并處拘留,拿回扣留駕照的手續(xù)如下:
1、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開具的教育通知書,攜帶身份證、駕駛證或駕駛證暫扣憑證,在15日內到駕駛證核發(fā)地車管所辦理登記手續(xù),參加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學習。領取滿分教育通知書;
2、按時參加滿分教育學習,學習結束領取科目一《預約考試憑證》;
3、攜帶身份證和《預約考試憑證》,按時參加科目一考試;
4、考試合格后,憑駕駛人考試合格通知書,到公安交管部門領取駕駛證。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第一次達到12分的,預約科目一考試;在一個記分周期內兩次以上達到12分的,預約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guī)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拘留。
>>點擊查看今日優(yōu)惠<<
本文導航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