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突然變道被撞責任劃分
2023-12-14 18:17:44
作者:資訊小編
變道被后車撞是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責任的:
1、未完成變道或強行變道被撞屬前車責任。
2、已完成變道后被后車追尾的屬后車責任。
3、在彎道超車時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車負全責。
4、在窄橋上超車時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車負全責。
5、在沒有中心線或雙向單車道的路上,從前車右前方超車時發(fā)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車負全責。
6、變換車道時,未讓正在該車道行駛內的車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變道車負全責。
7、車輛無過錯則屬于緊急避險。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避免遭受正在發(fā)生的危險,不得已而采取的損害另一較小的合法權益,以保護較大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具體來說,發(fā)生車禍后,如果雙方對賠償產生糾紛而對責任劃分意見相同的,應該及時報警和向保險公司報案,由交警按簡易程序出具責任認定,由保險公司對車輛損失(修理費)進行估價。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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