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卡報廢年限新規(guī)定
輕型貨車報廢年限規(guī)定:1、質(zhì)量1.8t以下的載貨汽車(含越野型)、礦山作業(yè)專用累計行駛300000km;2、總質(zhì)量1.8t以上的載貨汽車累計行駛400000km。如何辦理車輛報廢手續(xù):1、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guān)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xù)。公安機關(guān)應當于受理當日,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機動車報廢證明》,并告知其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è)。2、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è)。3、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è)憑《機動車報廢證明》收購報廢汽車,并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4、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向汽車注冊登記地的公安機關(guān)辦理注銷登記。5、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è)對回收的報廢汽車應當逐車登記,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è)不得拆解、改裝、拼裝、倒賣有犯罪嫌疑的汽車及其“五大總成”和其他零配件?!拔宕罂偝伞笔侵笍膱髲U汽車上拆解下的發(fā)動機、前后橋、變速器、轉(zhuǎn)向器、車架。6、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報廢汽車出售、贈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轉(zhuǎn)讓給非報廢汽車回收企業(yè)的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自行拆解報廢汽車。法律依據(jù):《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guī)定》第五條,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分別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四)公交客運汽車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六)專用校車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20年;(八)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fā)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9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九)有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yè)車使用15年,無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yè)車使用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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