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a牌照需要什么條件
只要申請人是有成都居民證就可以申請上A號牌的了。首先需要機動車所有人帶上身份證以及購買機動車的發(fā)票以及來歷證明還有合格證,如果該機動車需要繳納稅務,同時也需要帶上完稅證明,如果該機動車購買了保險最好也帶上保險憑證。還有的比如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在機動車注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法律依據(jù):辦理成都市居住證,就可以上成都川A的牌照。
一、車輛上牌需要以下資料:
1、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
2、機動車來歷證明(購車發(fā)票)。
3、國產(chǎn)機動車的整車出廠合格證,進口機動車的進口憑證。
4、機動車檢測合格證明。
二、補辦牌照的條件:
1、當機動車牌照丟失的時候拿上自己的行駛證和產(chǎn)權證到車管所去補辦。在這個期間,車管所會根據(jù)車主的實際情況給主辦一個臨時牌照。
2、交管部門開的臨時車牌,每次只管1個月,因此車主必須一個月辦一次臨時車牌。(每辦一次都要交一定的費用)
3、如果再次丟失其補辦程序是一樣。車牌補辦手續(xù)很簡單。
4、外地車牌補領牌照,只能在發(fā)牌地車管所辦理。
法律依據(jù):《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第四十四條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身份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未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號牌、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補發(fā)、換發(fā)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補發(fā)、換發(fā)號牌,原機動車號牌號碼不變。補發(fā)、換發(fā)號牌期間應當核發(fā)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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