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
2024-04-28 16:01:53
作者:資訊小編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的規(guī)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必須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正確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方法是,機動車號牌應(yīng)當懸掛在車輛的前后指定位置,前部通常是保險杠,后部是保險杠或后備箱。安裝位置要固定,安裝時需要使用車輛管理指定的螺釘,并注意車牌的正反。
如果機動車號牌丟失,需要及時補發(fā)。補發(fā)的方式有兩種:
1. 直接到車輛管理所或者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補辦。
2. 通過移動軟件交通管理12123進行補辦。補辦審核完成后,機動車號牌會通過郵寄的方式寄送,只需等待收到后安裝在機動車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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