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年檢時間過了一個月如何解決
2024-05-06 11:47:42
作者:資訊小編
車輛年檢時間過期一個月需要進行補檢。車主本人需到交警隊遞交補檢書面申請,說明未按期進行車輛年檢的理由,并盡快到車輛檢測所進行車輛的年檢。
年檢所需資料包括:行駛證原件、交強險副本、身份證復印件(單位車輛需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受檢車輛、單位車輛還需委托書(蓋鮮章)、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蓋鮮章)。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guī)定,機動車應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guī)定檢驗期限內經(jīng)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對于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將原10年內上線檢驗3次調整為檢驗2次(第6年、第10年),并將原15年以后每半年檢驗1次,調整為每年檢驗1次。對摩托車,將原10年內上線檢驗5次調整為檢驗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檢驗1次。此次調整后,非營運小客車、摩托車在10年內,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檢驗機構上線檢驗,期間每兩年申領一次檢驗標志;超過10年的,每年上線檢驗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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