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臨時牌照需要本人到場嗎
申請臨時牌照并不一定需要本人到場,可以委托代理人辦理。臨時牌照是指在汽車還未正式落戶前由公安車管部門發(fā)放的臨時車輛行駛證明。
申請臨時號牌時,需要填寫臨時行駛車登記表,并提交以下資料:
1、機動車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來歷憑證。
3、國產(chǎn)機動車的整車出廠合格證,進口機動車的進口證明。
4、車輛識別代號和發(fā)動機號碼拓印模。
申請臨時行駛車號牌并不需要現(xiàn)場查驗機動車,只要帶齊上述材料即可申領,無需駕車前往,否則將被視為未懸掛機動車號牌違法行為。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163號)第九條,機動車駕駛?cè)擞幸韵?a href="http://www.jumpintl.com/zt/weizhang/" target="_blank" class="cmsLink">交通違法行為之一,將被記9分:
(一)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超載超過核定人數(shù)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但未達到百分之百的;
(二)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三)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
(四)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五)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
(六)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
(七)連續(xù)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或保險標志,或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補辦相應手續(xù),并可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補辦相應手續(xù)后,應及時退還機動車。
故意遮擋、污損或不按規(guī)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將依法予以處罰。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cè)诉`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關于道路通行規(guī)定的,將受到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的處罰。除此之外,根據(jù)其他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將受到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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