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白色三角標志
路口白色三角標志是一種避讓標志,它提醒司機在前方不遠的十字路口減速,并禮貌地讓十字路口的行人或主要道路上的車輛先行。駕駛員應觀察主要道路上的駕駛情況,在確保車輛在主要道路上優(yōu)先行駛的前提下,在認為安全的情況下才能繼續(xù)駕駛。
在標有減速讓行線的交叉口,車輛必須停車,讓主干道上的車輛先行。如果在該交叉口發(fā)生未減速的交通事故,車主必須承擔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
如果在斑馬線前不主動避開行人,將被罰款200元,扣3分。這條線應與“減速和讓行”標志一起使用。減速屈服線由兩條平行虛線和一個倒三角形組成,顏色為白色。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一)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7座以上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shù)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二)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的;
(四)駕駛機動車不按規(guī)定超車、讓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五)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六)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七)駕駛機動車行經(jīng)人行橫道不按規(guī)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八)駕駛機動車不按規(guī)定避讓校車的;
(九)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zhì)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違反規(guī)定載客的;
(十)駕駛不按規(guī)定安裝機動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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