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車輛行駛證忘帶了,被交警查到了,你可能會面臨處罰。未攜帶行駛證的處罰方式是暫扣你的機動車,并開具強制措施憑證直至你出示相關證明材料(行駛證),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未帶行駛證的處罰是20元以上200元以下,扣1分。但是,交警不能當場對你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只能暫扣機動車,直至你能提供行駛證。
以下是辦理行駛證的相關資料:
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購車發(fā)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2、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3、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