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捷途置換補貼政策 2024 是怎樣的?
補貼項目實施時間和補貼申請時間:自《深圳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指引》發(fā)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完成轉讓符合條件的乘用車并購買符合條件新車的個人消費者,可以在 2025 年 1 月 31 日前通過微信小程序“深圳汽車置換更新”申請補貼。需注意,如預算補貼資金提前使用完畢,將另行公告結束活動。
“置換更新”的含義:個人消費者在廣東轉讓本人名下車輛,并在深圳新購新能源車或符合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油車。
對補貼對象的要求:舊車車主、新車車主與補貼申請人三者必須為同一人。
對轉讓車輛的要求:
1. 轉讓車輛需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注冊登記在本人名下,并在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發(fā)生所有權轉移,上牌地不限。
2. 轉讓車輛注冊登記在本人名下日期以舊車“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載明的日期為準。
3. 轉讓車輛所有權轉移日期以舊車“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載明的日期為準。
4. 注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性乘用車,不包括警用、消防、救護、工程救險、營轉非、出租轉非、預約出租轉非。
對新購車輛的要求:
1. 未注冊登記過的新能源車或符合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油車。
2. 購買日期需在 2024 年 4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以參與活動汽車經銷企業(yè)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上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
3. 注冊登記日期需在 2025 年 1 月 31 日前,以“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載明的注冊日期為準,上牌地不限。
4. 注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性乘用車,不包括警用、消防、救護、工程救險、營轉非、出租轉非、預約出租轉非。
5. 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機動車類型》(GA802-2019)中機動車規(guī)格術語分類表規(guī)定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轉讓車輛和新購車輛無時間先后順序要求。
補貼標準:根據新購車輛“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上的含稅價為準,分三檔進行補貼。
第一檔:購車價格為 7 萬元(含)至 15 萬元(不含)的,購買新能源車補貼 3000 元/輛,燃油車補貼 2000 元/輛。
第二檔:購車價格為 15 萬元(含)至 25 萬元(不含)的,購買新能源車補貼 5000 元/輛,燃油車補貼 4000 元/輛。
第三檔:購車價格 25 萬(含)以上的,新能源車補貼 8000 元/輛,燃油車補貼 7000 元/輛。
“營運車”不可參與補貼。
申請補貼資金應提供的材料:
1. 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
2. 新購車輛的“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
3. 新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
4. 舊車車牌號、車架號信息等,需提供舊車“機動車行駛證”或舊車“機動車登記證書”(大綠本)。
5. 出售舊機動車的“二手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
6. 持有效護照的外籍人士需提供護照公證翻譯本。
7. 申請人銀行賬號。
8. 補貼資金申領承諾書(通過申報平臺提交申請時在線填寫)。
以上所有資料持證(件)人、證件號碼必須為申請人本人,否則不予受理。
補貼發(fā)放形式:補貼發(fā)放至申請人微信錢包或者銀行卡。
申請進度查詢渠道:通過微信小程序查看補貼申請進度,或咨詢新購車輛的“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開具法人企業(yè)注冊地所在區(qū)商務主管部門。
深圳市置換更新補貼不可與國家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報廢舊車購買新車)重復享受,是否可與各區(qū)購車補貼重復享受,詳詢各區(qū)商務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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