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繼續(xù)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
2024-11-06 10:38:21
作者:資訊小編
關于繼續(xù)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為您詳細解讀。
首先是依托城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重點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qū)域,選擇積極性高的特大城市或城市群實施。示范城市或區(qū)域得滿足條件,比如特大型城市或重點區(qū)域 2013-2015 年新能源汽車累計推廣量不低于 10000 輛,其他城市或區(qū)域不低于 5000 輛,推廣車輛中外地品牌數(shù)量不低于 30%,政府機關等領域新增或更新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 30%,且地方政府要有相關政策措施,還得接受年度考核評估,未完成目標會被淘汰。
其次是對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給予補貼,補助范圍是符合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重點加大在一些領域的推廣力度。補助對象是消費者,按銷售價格扣減補貼后支付。資金撥付給生產企業(yè),按季預撥、年度清算。補助標準依據(jù)差價確定且逐年退坡。
然后是對示范城市充電設施建設給予財政獎勵,獎勵資金主要用于充電設施建設,具體辦法和標準另行制定。
總之,這些政策推動了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促進產業(yè)發(fā)展和節(jié)能減排。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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