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濃度達到多少算酒駕?
酒精濃度達到多少算酒駕呢?
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飲酒駕駛是指駕駛員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而醉酒駕駛則是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新檢驗標準以血液中乙醇的含量檢驗為例:飲酒駕駛為0.20mg/mL,駕駛員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0.80mg/mL屬于醉駕,檢驗線性范圍為0.1mg/mL~3mg/mL。新檢驗標準將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檢測方法分為氣相色譜法和電化學傳感器法。血液中乙醇含量與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間的換算系數(shù)從2100調(diào)整為2300。
從實際情況來看,喝一杯200ml的啤酒后,酒精濃度即可達到20mg/100ml的飲酒駕駛標準。如果喝了3兩低度白酒或2瓶啤酒,酒精濃度可達80mg/100ml的醉酒駕駛標準。但要注意,每個人體質不同,代謝酒精的能力有差異。
飲酒駕車面臨的處罰也不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所以,一定要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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