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多久傷殘鑒定?
2024-12-05 07:28:19
作者:資訊小編
交通事故后多久進行傷殘鑒定,要根據(jù)具體情況而定。
一般來說,治療終結(jié)后做傷殘鑒定,通常為出院后一個月左右。如果有安插鋼板、鋼釘?shù)葍?nèi)固定,要在拆除內(nèi)固定后一個月左右進行。
經(jīng)驗性的做法是,腿部受傷 3 個月,頭部受傷 6 個月后到鑒定部門咨詢具體鑒定時機。
按照傷殘鑒定確定評定時機的原則:以原發(fā)性損傷后果為依據(jù)的,在傷后 1 - 3 個月進行,像組織、器官、肢體缺損、器官切除(修補)、顱骨、頜骨、肋骨缺損及牙齒脫落等情況;對于影響容貌,遺留聽力與視力障礙,組織器官畸形,脊柱骨折的在傷后 3 - 6 個月進行;對于后遺肢體功能障礙的宜在傷后 6 - 9 個月進行;對于顱腦損傷后的智力缺損與精神障礙,顱腦損傷致癲癇、語言功能障礙、大小便失禁、性功能障礙、神經(jīng)損傷致肢體癱瘓的宜在傷后 6 - 12 個月進行。
需要注意的是,做傷殘鑒定不能在治療終結(jié)前進行,因為此時無法準確判斷治療終結(jié)后受害人的情況,得出的評價不客觀。如果傷情已經(jīng)穩(wěn)定,也可以提前申請鑒定。有固定物的,在鑒定前一定要取出固定物。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時間一般是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jīng)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nèi)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nèi)委托。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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