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全國去年近10萬人死于交通事故,廣東省約占1/10
法律未細化廣東征尋對策
作為全國經濟大省,廣東交通事故發(fā)生率非常高。2004年,廣東共發(fā)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68000多宗。全國去年因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人數(shù)近10萬人,其中廣東省約占1/10。針對這一實際情況,省交管局稱之為“觸目驚心”。
去年5月1日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下稱新交法)對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的程序和一些規(guī)定作了較大改變。但法律規(guī)定的原則性較強,有些配套的法規(guī)、司法解釋又尚未出臺,需要建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也尚未建成,因此,該法施行后,執(zhí)法和司法實踐中出現(xiàn)了大量問題亟需解決。
為此,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和廣東省公安廳通過廣泛調研和征求意見,聯(lián)合制定出臺了《意見》,以期加強全省法院與公安機關在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協(xié)調與配合,全力維持社會穩(wěn)定。
聲音
廣州市民關注新的機動車撞人賠償比例
有車族稱要打起精神駕駛
《意見》中,機動車方責任的比例可減輕無疑最受市民關注。對此,記者昨日隨機采訪了幾位市民。
鐘伯伯(退休干部):廣州市車多事故多,我每天都要步行兩條街到小區(qū)旁邊的一個肉菜市場買菜,對交通法律法規(guī)很是關心。畢竟是冷冰冰的鐵撞有血有肉的行人嘛!生命的價值是最寶貴的,怎么能不賠?這個《意見》的比例規(guī)定得好。
李司機(出租車司機):比例太厲害!我們天天在路上轉的司機就知道,很多時候汽車跟行人的磕磕碰碰都是因為行人亂走路,當然廣州有些道路規(guī)劃、設施也有問題。所以我現(xiàn)在開車都打起十萬分精神。出一次小事,白開一年啊!
陳先生(某小區(qū)業(yè)主,有私車):我感到我們廣東的這個比例還是比較合理的,畢竟“撞了不白撞”是國家法律以人為本的基本原則。至于我個人……自從買車以后我開車都很謹慎,因為知道這不僅是自己的事,還關系到這么多路人的安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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