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北京某報稱“五類情況不拖車為假新聞”的說法,21日,本報記者再次采訪了市交管局。交管局有關負責人對京華時報報道進行了肯定,稱此舉完全是為了保障人民群眾財產,樹立交警執(zhí)法為民的形象。
21日下午,該負責人稱,從來沒有向北京某報說本報報道是假新聞,新聞主體是客觀真實的。他說,8月是交管局樹交警形象月,清障車在拖車時除了“五不拖”外,還必須做到“六注意”。車輛若不是停在影響交通秩序,或者造成道路擁堵的地方,還是盡量減少拖車,以免對車輛造成損害。根據有關法規(guī),遇到違章停放的車輛,交警可用“書面?zhèn)鲉、拖曳車輛、鎖定機動車車輪”方式解決,根本不像北京某報說的那樣,“開好車就有這種特權,是對法律的褻瀆”。
據悉,“五不拖”和“六注意”規(guī)定已經在宣武支隊櫻桃園隊實行。
關鍵詞一:五不拖
1.變速箱為無級變速的車輛,如奔馳、寶馬自重超過清障車的等不拖;
2.車輛一側在便道上,另一側在道路上的不拖;
3.便道上,停于樹木或建筑物之間的車輛 不拖;
4.便道上停車,但便道臺階較高的不拖;
5.車輛掛擋、或拉手剎過緊等其他情況的不拖。
關鍵詞二:六注意
1.清拖前對車輛的型號及載重情況必須查清;
2.觀察手剎是否松開,擋位是否在空擋;
3.倒車、入叉要慢,提車要穩(wěn),觀察固定鎖鏈是否牢固;
4.出車前提前檢查液壓系統(tǒng)是否安全有效,零件是否齊全(如拉簧、固定鏈、遙控器等);
5.拖載時起步要穩(wěn),行車要慢;
6.遇陡坡路段拖車,注意自身清障車拉好手剎,避免溜車損壞被拖車輛。(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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