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這一引人注目的事件告一段落。但“萬元罰單”折射出的政府部門在行政執(zhí)法過程中管理與服務失衡的爭議還在繼續(xù)。
管理與服務失衡不同程度存在于政府的一些部門。有人評論說,政府機關中不少行政機構都叫“管理局”,相反,很少有機構叫“服務局”,可能大家都以為“服務”就是“伺候人”的意思,不如“管理”兩個字顯得“有權有勢”。其實,公權力的主要內涵就是為社會提供服務,這是建設現(xiàn)代政府的要義。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城市化進程加快,城市管理的難度加大,重建設、輕管理的問題日漸突出,政府部門服務城市、管理城市的水平亟待提高。北京市委書記劉淇曾說,當前應該積極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切實轉變政府職能,逐步改變政府在社會管理中缺位、錯位、越位的現(xiàn)象,不斷改善公共服務質量,提高依法管理社會的能力和水平。
事實上,隨著中央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目標的提出,各級政府都在加快自身職能轉變的步伐。公安部門推出“局長接待日”制度,要求“人人受到局長接待,件件都要依法處理”;稅務部門主動為納稅企業(yè)提供免費信箱并及時告知相關的稅收政策。只有切實更新行政理念,真正做到政府管理與服務的平衡,我們的政府部門才能真正成為為民、愛民、受民擁戴的政府,和諧社會的目標才能盡快得以實現(x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