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yè)內說法一:奇瑞與上汽有情無愛
奇瑞的前身是安徽汽車零部件公司, 1997年由安徽省和蕪湖市政府所屬的五個投資公司共同投資改為股份制企業(yè),進入轎車生產,并更名安徽奇瑞汽車有限公司。但因為拿不到生產目錄許可,不符合國家相關政策,本來無緣汽車業(yè)。2001年1月,在相關政府部門的撮合下,安徽奇瑞無償劃撥20%的股權——時值3.5億元——給上海汽車工業(yè)集團,并改名為上汽奇瑞,從而獲準可以生產轎車。不過上汽與奇瑞在簽約合作時約定了“四不原則”:不投資、不參與管理、不承擔債務和不分紅。奇瑞能在短期內躋身全國汽車巨頭之一的行列,可以說是沾了上汽的大光。
業(yè)內說法二:通用起訴奇瑞方便之門被打開
通用汽車一直在調查奇瑞是否涉嫌侵犯其車型專利,該公司懷疑奇瑞的兩款車型“QQ”和“東方之子”在外形與設計上侵犯了通用兩款車的設計版權,分別是通用即將在華上市銷售的雪佛蘭Spark與以及通用旗下通用大宇汽車的美男爵車(Magnus)。
有外電分析,由于通用汽車在中國的主要合作伙伴是上汽,而上汽持有奇瑞20%的股權,所以通用方面一直避免采取激烈行動,F(xiàn)在上汽退出股份將為通用汽車對奇瑞采取法律行動掃除大多數(shù)障礙。據(jù)說,在通用對奇瑞采取第一輪訴訟行動之前,上汽就打定主意要從奇瑞退出來(北京現(xiàn)代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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