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電動自行車是否能上牌問題昨日有了新的進展。市交警支隊在向廣州市人大匯報廣州執(zhí)行新《道路交通安全法》(下稱“新法”)的情況時,明確表示,廣州目前的基本觀點是對電動自行車不登記、不上牌。
市交警支隊在匯報中表示,“新法”實施以來,存在著一些問題目前難以解決。其中,在電動自行車管理問題上,由于省的相關規(guī)定尚未出臺,一些電動自行車銷售商針對此立法空白向廣大消費者大力推銷,造成路面上行駛的電動自行車越來越多,已經(jīng)造成管理真空,影響了交通管理工作。
市交警支隊支隊長劉敬軍表示,目前,省的相關法規(guī)討論稿擬不對這方面作明確規(guī)定,具體由各市自己定,而廣州目前的基本觀點是對電動自行車不登記、不上牌。他表示,否則,廣州之前限摩就沒有意義了。
盡管電動自行車不僅廣州市,而且在廣東省也不能上牌,卻無法擋住電動自行車進入家庭的暗流。據(jù)行內人士估計,目前廣東的電動自行車擁有量大約為5萬至6萬輛,并還以每月6000輛的速度進入家庭。在廣東的某些地方,電動自行車已經(jīng)成為常見的交通工具。廣東還是全國最大的自行車生產(chǎn)基地,目前有電動自行車廠50多家,而真正獲得生產(chǎn)許可證的僅僅只有十多家。
記者昨天在街頭隨機采訪了數(shù)十位市民,大多被采訪者認為“上牌”比“禁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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