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警新舉措
市交警支隊昨天表示,從本月25日起,廣州將在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中推行損害賠償快速調解辦法。據悉,這是廣州交警部門繼1996年推行快速處理事故現場以及去年3月起推行快速處理事故的基礎上,又推出的一項新舉措,這將讓事故當事方更加清楚地了解事故賠償的規(guī)定、范圍和標準,進一步增加了事故處理工作的透明度。
交警部門:試點成熟全市推行
據交警部門介紹,以往,他們盡管在事故處理的公開、公平、公正和為民、利民、便民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還是有一些當事人對損害賠償的有關規(guī)定不理解,有的提出不合理的賠償要求甚至長時間在交警部門糾纏,有些當事人由于自己的賠償要求未能得到滿足,而埋怨交警辦案不公等,使事故處理損害的賠償調解時間增長,使部分案件不能如期辦結,對各方均不利。
據悉,該舉措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中有關賠償調解的規(guī)定并結合工作實際而制定的,試點成熟后將在全市推行。 (陸明杰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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