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相關補償、獎勵辦法與禁摩方案同時出臺:從明年1月1日起,未到使用年限而提前報廢的摩托車,最低可獲折舊補償1260元,處于延長使用期內而提前報廢的,每提前一個月獎勵35元。 提前報廢或遷出市區(qū)都有錢拿 政府鼓勵提前報廢摩托車或將摩托車遷出市區(qū),具體的補償或獎勵措施包括: 1、未達到使用年限而提前報廢的摩托車,按扣除折舊后的車價予以補償,補償金額為摩托車購買時的實際價格(以車管部門存底的購車發(fā)票為準)減去摩托車使用期間平均折舊的差額;如扣除折舊后的車價補償?shù)陀?260元,按照1260元給予一次性補償。 2、對已達到使用年限經檢驗可延期使用的摩托車,在延期使用期限內提前報廢的,按每提前1個月報廢獎勵車主35元的標準計算,以此計算,若提前整3年報廢,可獲獎勵1260元; 3、對未達到使用年限的摩托車,車主自愿遷出市區(qū)的,每輛給予一次性獎勵800元。 同時,上述摩托車車主當年已交納的車船稅、養(yǎng)路費、“八橋一隧”路橋年票費按當年提前的月數(shù)予以補償。但已享受車價折舊補償?shù),將不再給予獎勵。 折舊補償計算法對車主有利 廣州市財政局行政政法處副處長劉嘉仁還解釋稱,固定資產的折舊計算有平均折舊和加速折舊兩種方法,這里采用的是平均折舊的方法,將摩托車的價格平均到使用年限中的每個月,即如果一輛摩托車買進時為1.5萬元,按10年使用期計算,每年折舊費為1500元,每月折舊費就是125元,提前一年報廢補償為1500元。按此計算,要比加速折舊的補償更多,對車主更有利。 而35元/月的獎勵標準也是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作出的,有近八成的摩托車使用者每年的開銷在2000元以下,這里按1880元計算,而改乘公交車的話,每年的費用在2300元左右,兩者的差額即提前一年報廢需獎勵的金額為420元,平均每月即為35元。 另外,這里所指的摩托車使用年限按《廣州市摩托車報廢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補償獎勵對象僅為市區(qū)摩托車,暫不含未實行限摩的番禺區(qū)、花都區(qū)及白云區(qū)部分地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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