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了解到,5月1日起,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一般交通違法行為以警告和宣傳教育為主,對嚴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對于六種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進行處罰。 這六種重點違章分別是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客貨運機動車嚴重超載的、駕駛拼裝機動車或者已達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和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5月1日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大規(guī)摸的宣傳活動,制作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光盤在新聞媒體廣泛開展宣傳。 鏈接:六種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規(guī)定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及500元罰款。 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15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15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2000元罰款。一年內有前兩款規(guī)定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客貨運機動車嚴重超載的,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20%或者違反規(guī)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重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重量近30%或者違反規(guī)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tài)消除。 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guī)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駕駛拼裝機動車或者已達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 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對該機動車依照本條例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理。 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50%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