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新交通安全法頒布后,關于在交通意外中撞死人可以獲得巨額賠償?shù)囊?guī)定在網(wǎng)上鬧的沸沸揚揚。 前一段時間,PCauto曾報道了一篇《車主:被罰賠償40萬 我也是交通事故的犧牲品》引起嘩然一片,根據(jù)最新進展,該車主最終被判罰20萬元人民幣,詳見:《難道我該賠上后半生?撞死人索賠20萬司機喊冤》;而后深圳出臺的《車禍賠償新標準:農(nóng)村戶口15萬 城鎮(zhèn)賠85萬元》的規(guī)定讓網(wǎng)友議論紛紛,到底這個“保護弱者”的新交通安全法保護的是誰?接著北京的《人身損害賠償新標準:車禍死亡最高可獲賠百萬》讓大家膽戰(zhàn)心驚,一不小心撞死了人那就連自己的一生都賠上了…… 交通肇事者因漠視交通安全釀成車禍,輕則讓健全人變成殘疾人,重則讓受害人命喪車輪之下,或讓一個好端端的家庭變得支離破碎,給受害者及其家庭帶來無盡悲傷。而對于肇事者本身,一起車禍的巨額賠償,也足以顛覆其幸福的家庭生活,乃至傾家蕩產(chǎn)。 【全國統(tǒng)計】上半年近5萬人死于車禍 據(jù)公安部數(shù)據(jù)統(tǒng)計,今年1月至6月,全國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49528人死亡。其中,新駕駛員交通事故頻發(fā),1年以下駕齡的駕駛員肇事死亡人數(shù)占機動車駕駛?cè)苏厥滤劳隹倲?shù)的19.4%;因超速行駛造成8356人死亡,比去年同期上升54.7%;不按規(guī)定讓行造成3388人死亡,上升31.5%;酒后駕駛造成2183人死亡,上升14.9%;違法超車造成2094人死亡,上升16.1%;疲勞駕駛造成1398人死亡,上升50.6%。 【死亡事故】賠償十幾萬只是墊墊底兒 應當說:人的生命、健康是無價的,失去親人的痛苦也是無法用金錢來撫慰的。今天,我們只想從“現(xiàn)行法律規(guī)定的賠償責任”這個單一視點,來討論這樣一個話題。 按照以前的法律規(guī)定,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的賠償標準一般是十幾萬元,而在現(xiàn)在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中,十幾萬元也許只能算是“墊墊底兒”。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guī)定:“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chǎn)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cè)、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jù)證明非機動車駕駛?cè)、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機動車駕駛?cè)艘呀?jīng)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cè)、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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