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年輕的交通保安員,為勸阻一起行人違章血染街頭,獻出了18歲的花樣年華。生命與血怦怦叩擊著中國人交通安全理念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缺失。 11月一天傍晚,在首都一條大街鬧市口,發(fā)生了一起5車相撞、一死多傷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是由一個行人違章橫穿馬路引發(fā)的。保安員、交通民警上前勸阻,爭執(zhí)中被一個駕車新手剎車不及撞上,交警受傷,上崗不到一個月的交通保安員以身殉職。 在現(xiàn)代化帶來的快速交通時代,汽車與行人是一對矛盾,新交法強化了汽車駕駛者避讓行人的安全責任,堪稱與時俱進;而對治理行人違章缺乏有力的防范和處罰,則不能不說是一個缺憾。 中國每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shù)高達10萬,是絕對的世界之冠。新交法關于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發(fā)生碰撞,即使沒有責任也要“全賠”的條款,據(jù)說引進了“同情弱者”的國際慣例,是中國法制的一大進步。但是應該清醒地看到,“全賠”是把“雙刃劍”,在提升機動車安全責任意識的同時,對于行人和非機動車違章沒有給予重典的壓力,將無助于道路交通秩序的改善。 時下,行人違章愈演愈烈,行人恣意橫穿高速路、快速路欄桿造成的險情和事故屢屢出現(xiàn)。報載,就在前述事故發(fā)生的第二天上午,一個醉漢坐在北京某岔路口,“專門攔截過往公交車。20分鐘里,多輛公交車被攔,有的車不得不掉頭另尋他路”。這種咄咄怪事發(fā)生在“新交法”實行后,實在令人汗顏。據(jù)說,各地交管部門交警也在私下抱怨,整治行人違章沒有有力的法律法規(guī)手段,難度很大,靠一次次“集中整治”難以奏效。 從自行車時代的慢速交通到汽車社會的快速交通,需要公眾在現(xiàn)代化交通安全理念和習慣上產(chǎn)生一次飛躍。如同從煤油燈時代到電燈時代,老百姓用了許多年才逐步懂得220伏的電壓能電死人;懂得從電線桿上割一段電纜當廢銅賣是犯法的事。開車的人在中國畢竟還是少數(shù),當行人的經(jīng)歷卻是每一個公民都有的。行人違章穿行高速行駛的車流是在玩命,是置自己與他人的生命于不顧,這樣的交通理念卻不是每個人都有的。 一種現(xiàn)代化觀念的形成要靠社會的長期教育和法律法規(guī)保障。即使醉酒后開車違法的觀念,在中國也是交管部門推行了多年才剛剛被公眾勉強接受。而在發(fā)達國家,醉酒開車則被視為蓄意殺人,普遍被人們深惡痛絕。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關注公眾出行時的生命權,無疑是交通安全法制定的初衷。提高機動車和行人矛盾雙方的現(xiàn)代交通意識,必須并行不悖。要讓交管部門在糾正行人違章時腰桿硬起來,讓行人、駕車人、乘車人的生命安全進一步獲得可靠保障,并且輔之以從娃娃抓起的全社會的現(xiàn)代交通意識教育。行之有年,一個安全、通暢的交通體系一定會在中國建立起來。 相關文章:“無責撞人賠償?shù)谝话浮备呐?司機少賠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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