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先生(無車):行人是弱者,車主是強者。往往開車的人比較有錢,出于社會的公平考慮也應該負點責任吧。要求無過錯機動車也負責任,正是一種人性化的體現(xiàn),同時也是對駕駛者安全駕駛的一種警示。 黃先生(車主):出于人道主義考慮,不管車主有沒有過錯,都應該負一定責任。因為人的生命是最寶貴的,是至高無上的,傷了性命負責,這沒什么好商量的。但另一方面,也要加強對行人的教育,遵守交通法規(guī),也是對自己的生命負責。 反方觀點 林女士(預購車者):我不贊成,這個規(guī)定明顯是保護行人的,對車主很不公平。本身沒有法律責任,憑什么還要承擔經(jīng)濟責任呢?行人和機動車相比,他的確是弱者,但不能因為是弱者就可以損害其他人應有的權益啊。這個條款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了我買車的熱情。 方先生(車主):如果說是因為中國社會保障機制還不是很完善,就要求車主在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承擔經(jīng)濟責任,我不贊成。事故中,法律上要求承擔多少責任就應承擔多少相應的經(jīng)濟責任,表面上看這個規(guī)定保障了車主一定的利益,在車主無法律責任時規(guī)定了其所承擔的經(jīng)濟責任的上限,但事實上來看對車主仍是不公平的。不管是男女老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體現(xiàn)社會的公平性,就不該由貌似強者的車主來承擔,應該建立健全的社會救助基金,由這個基金來幫助弱者。 律師說法 歐建剛律師(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對無過錯車主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我個人還是比較贊同的。 《民法通則》有三個基本的原則,過錯原則、無過錯原則和公平原則!睹穹ㄍ▌t》特別規(guī)定像高溫、高壓、高速、高空等高危作業(yè)一般強調無過錯責任,這也是對高危作業(yè)者的嚴格要求,因為高危作業(yè)一旦發(fā)生事故,其后果會是相當嚴重。去年實施的新《交通安全法》要求無過錯機動車負相應責任,正是基于機動車也是一種高危作業(yè)的考慮,一般適用無過錯原則,也就是說,即使機動車在交通事故中沒有任何過錯,也要負一定責任。 要求無過錯機動車也承擔部分責任,這是對人的生命的關懷,以人為本的考慮。效率和公平本身就是一對矛盾,以前我們?yōu)榱俗非笮室呀?jīng)喪失了一部分的公平,現(xiàn)在立法能從人的深層次利益出發(fā),就是一種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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