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中國GPS導航電子地圖知識產權第一案在京開庭核對證據(jù),被告凱立德公司對原告長地萬方公司提交的反映原告產品被侵權實例和被告產品侵權實例的全部證據(jù)表示認可。 前段時間媒體炒得沸沸揚揚,有“中國GPS導航電子地圖知識產權第一案”之稱的北京長地萬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地萬方”)狀告深圳市凱立德計算機系統(tǒng)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凱立德”)侵犯其“道道通”產品著作權一案終于在北京海淀法院開庭。本次開庭主要內容是雙方互相確認提交給法庭的證據(jù)是否屬實。
原告長地萬方在法庭現(xiàn)場用兩臺投影儀,按照被告代理人的隨意抽查要求,以直接對比的方式,將取自原告被侵權產品——《“道道通”導航電子地圖》第一、二和三版、反映部分被侵權實例的截屏圖和取自裝有被告侵權產品——《凱立德全國導航電子地圖(335城市)》的導航儀、反映部分侵權實例的照片,逐一的展示在屏幕上,清晰向法庭展示了被告產品侵權的證據(jù),指出了九十多處被告產品與原告產品錯誤雷同之處。如:
1、原告被侵權產品版本中,將“嘉祥縣新聞出版管理局”錯誤地寫成“喜祥縣新聞出版管理局”,被告產品存在同樣問題;
2、原告被侵權產品版本中,將“建行嘉祥縣分行”錯誤地寫成“建行行嘉祥縣分行”,被告產品存在同樣問題;
3、原告被侵權產品版本中,將北京市的“永誠平價超市”錯誤地寫成“永城平價超市”,被告產品存在同樣問題。
……
在原告所準備的侵權例證之外,被告代理人又以隨意抽查的方式,查證了原告被侵權產品——《“道道通”導航電子地圖》第一、二和三版和被告侵權產品——《凱立德全國導航電子地圖(335城市)》的導航儀的部分內容。
面對如此充分的證據(jù),最終,被告當庭確認,對原告向法院提交的原告被侵權產品——《“道道通”導航電子地圖》第一、二和三版《部分被侵權內容的截屏》和《凱立德全國導航電子地圖(335城市)》《部分侵權內容的照片》的真實性沒有異議,這些被侵權內容的截屏和侵權內容的照片全部真實地來源于原告的《“道道通”導航電子地圖》第一、二和三版和被告的《凱立德全國導航電子地圖(335城市)》。
在雙方互相核對其他證據(jù)和文件后,法官要求雙方于三天內以書面方式提交有關說明,官司將擇日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