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杭高速公路的一個岔路口發(fā)生了一起車禍,一輛豐田凱美瑞轎車左前方撞在了高速公路護欄上。車內兩人受輕傷,副駕駛位置的人受了重傷。盡管車輛配備了6個安全氣囊,但是車禍發(fā)生時安全氣囊只彈出來一個。交管部門在處理事故的時候表示“如果氣囊全部打開的話,可能不會有人受傷”。
標準空白
消費者買車時會考慮很多因素,價格、安全、外觀、燃油經濟性等等,而行車的安全性是受消費者格外關注的。盡管凱美瑞用戶曾經表示“要到法院起訴廠家”,但是最后還是因為沒有依據不了了之。國家高級汽車鑒定評估師王黎表示,氣囊打開的條件是很嚴格的,它與碰撞的速度、碰撞的角度、減速度值、變形量等等都有關系,并不是碰撞得比較嚴重就一定會打開。而由于有些車輛有質量問題,甚至出現過沒有達到氣囊打開的條件,氣囊就突然蹦出來傷人的事情,不具備打開的條件而突然打開也是很可怕的。
據介紹,目前國內有三項車輛安全氣囊部件推薦性國家標準,消費者購買的車輛安全氣囊是否經過了安全氣囊模塊試驗和氣體發(fā)生器總成等試驗,成為車輛安全氣囊是否安全的重要依據。雖說有這三個推薦性標準,但是在汽車遇到事故時,氣囊是否應該打開的問題,目前國內并無行業(yè)標準。
事故責任難說清
南京林業(yè)大學汽車制造設計與交通運輸系的蔡偉毅教授表示,由于每個車型不同、每個車里的氣囊不同、汽車發(fā)生事故時候的情況也是千差萬別,所以很難制定這樣的一個標準。他告訴記者,氣囊打開是有條件的,跟車子的檔次無太直接的關系,有的高檔車可能遇到情況的時候一個氣囊也沒打開,有的比較便宜的汽車可能遇到事故的時候都能打開,由于碰撞時候的條件千差萬別,又沒有一個相應的標準來判定,所以造成了在處理交通事故中的麻煩。當然也不排除的確有些汽車存在質量缺陷。
由于安全氣囊打不開的案例越來越多,記者采訪了南京聯盛律師事務所的潘青松律師。他表示,車輛發(fā)生碰撞,安全氣囊打不開,導致駕車人或乘車人因二次碰撞而受到傷害致殘或死亡,就此產生的責任,廠家與受害人之間常難以定論。前不久聯盛律師事務所就先后接了3個安全氣囊沒打開的案例咨詢。他認為這類案件的重點在于,事故發(fā)生時的條件是否達到特定的安全氣囊打開條件,對于安全氣囊打開的條件,目前我國并無統(tǒng)一的標準,加上各廠家標準之間有一定的差異,所以在遇到事故的時候廠家可以“自圓其說、自證其說”,這也是廠家們慣用的抗辯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