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消息(楚天都市報)(記者胡勇謀通訊員冉蒙實習生錢路萍)會車時,對方貨車氙氣大燈亮,他本能地一眨眼,自己的貨車將行人朱某撞死。昨日,司機張必凡認為,這起災禍皆因對方貨車的大燈晃了自己的眼。他來到法院要起訴改裝大燈的車主。法院表示,將研究后決定是否立案。
警方的事故認定書表明:去年11月7日4時許,司機張必凡開著自己的東風貨車從318國道回武漢,與一輛解放大貨車會車時,解放大貨車改裝的氙氣大燈亮,晃得張必凡睜不開眼。因處理不當,張必凡撞死一人后,車又越線撞上解放大貨車車廂尾部,東風車嚴重損壞。
交警部門認定司機張必凡負全責。保險公司在賠償了死者家屬后,張必凡另賠償了對方2萬元。
處理此案的交警解釋說,目前在事故責任認定中,還不考慮“大燈晃眼”這個因素,一方面因為這個因素很難舉證和認定,另一方面,這也不是造成車禍的惟一原因。因此認定張必凡負全責。
張必凡覺得冤。
比拼燈光,可以休矣
夜間會車時,車燈更亮的駕駛員就能占據視線優(yōu)勢。多名司機告訴記者,開著大燈也是被逼無奈,在燈光大戰(zhàn)中,有些車輛還改裝了氙氣燈。氙氣燈的亮度是一般鹵素燈泡的3倍。
武漢艾格眼科醫(yī)院多名醫(yī)生告訴記者,改裝的氙氣燈沒有透鏡,不會產生聚光作用,會車時,強烈的燈光能使對方眼內細胞的內色素被迅速“漂白”,這需要幾秒鐘才能適應過來,在這幾秒鐘內,司機會產生視覺“盲區(qū)”,什么都看不到。
熟悉交通事故處理的律師肖小勇說,目前,國家對機動車燈光強度的標準只規(guī)定了最弱要求,而沒有規(guī)定最強要求。所以,車管所很難因為車輛加裝了更亮的大燈,就在車輛年檢時判定其不合格。
記者從交管、工商等相關部門了解到,他們已于去年12月聯(lián)合汽車美容店及修理廠禁止改裝氙氣燈。去年12月,武漢市交管部門宣布,對這種改裝氙氣燈的行為予以處罰,依照交通法規(guī)定,以“不按規(guī)定使用燈光”論處。但由于操作起來有難度,目前因此受處罰的車輛并不多。
記者在竹葉山附近的幾家汽車維修中心了解到,此前,把車燈換成氙氣燈占他們所有業(yè)務的30%左右,花費一般在2000元以上。現(xiàn)在公開的改裝都停止了,但仍有少數修車店還在偷偷做改裝生意。
武漢市交管局人士指出,《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汽車夜間會車時,要把遠光燈換成近光燈。駕駛員應該增強“駕駛道德”意識,不要在會車時“拼”燈光。(記者胡勇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