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5:出賣車主資料
今年4月份,張女士在某汽車經銷商處買了一輛轎車。此后,她的手機不斷收到各保險公司、某汽車俱樂部、汽車美容院、化妝品直銷店甚至“香港六合彩”的短信騷擾。尤其最近她的車險合同快到期了,多家保險公司不分晝夜地打來電話,給她帶來很多麻煩。
除了張女士,還有不少私家車主也有同樣的遭遇。車主劉先生非常疑惑:“我的聯系方式很少給陌生人,那些保險公司是怎樣知道我手機號的?”
據某車主反映,一些汽車經銷商會將車主的資料賣給保險公司并收取一定回扣。如果保險公司利用經銷商提供的資料與車主簽訂了保險合同,返點比例將根據保險金額而定,大概是10%到30%之間。除了出售汽車保險,保險公司還會盡力向車主推銷人壽或者投資類型的保險。
行為6:私扣保險費
吳先生兩年前在某經銷商處買了輛新車,由于嫌上保險麻煩,就把辦理保險的事交給了經銷商,并按要求繳納了三年的保險費。今年3月份吳先生的車發(fā)生了車禍,當他要求保險公司理賠時,卻被告知他只繳納了一年的保險費,事故發(fā)生時已超過了保險期限,因此不予以理賠。吳先生這才知道自己兩年的保險費早被經銷商私吞了。
經銷商私自扣押車主保險費的現象盡管不多,但偶有發(fā)生。所以每年保險到期的時候,委托經銷商上險的車主應該及時向保險公司查詢,并且要檢查保險卡。
行為7:偽專家不懂裝懂
買車的時候,消費者很容易遭遇偽專家。由于銷售人員對所銷售車型、競爭車型了解非常有限,“外行賣車”鬧出不少類似“變速箱的壓縮比高”、“1.6升發(fā)動機功率104千瓦”之類的笑話。更有甚者,攻擊競爭對手的車型,說話毫不負責。
在汽車維修和美容方面,也有不少的偽專家。有的維修店在沒有設備又沒有技術,還缺乏專業(yè)技術人員的情況下,以“專家”身份對消費者的車大動手腳,致使維修后的車問題不斷。
行為8:輕視加侮辱
前幾天,想買車的林先生去某個品牌的4S店里逛了逛,想不到這家暢銷品牌店里的銷售人員服務態(tài)度奇差。林先生向銷售人員索取某款車的詳細資料,結果卻招致“鄙視”的眼光。銷售人員還丟下一句話:“等你買了車再看吧!闭f完便轉過頭和別人聊天去了。這種輕視加人格侮辱,讓本來喜氣洋洋看車的林先生大受傷害。
不得不承認,目前一些汽車銷售人員素質奇低,某些時候對汽車品牌形象造成嚴重影響。
行為9:拿“新技術”狂吹
現在新車越來越多,更新換代的速度也越來越快,一些經銷商特別愛拿某某新設備說事,狂吹一通,動輒這個增值3000元,那個增值5000元,就是希望消費者趕緊買車。其實那些車也許只是改了外觀、內飾的一部分,或者只增加了一些配置而已,既不是新技術,也增值不了那么多錢。
經銷商抓住消費者不懂和貪便宜的心理,說話不實事求是,令很多消費者特別反感。
行為10:“定金”蒙錢
現在新車一款比一款好,消費者買車時難免左右搖擺。胡先生就看上了一款車,當時銷售人員保證說如果不買可以退還“訂金”,胡先生于是稀里糊涂地交了15000元定金。但幾天后,胡先生改變了主意,打算買其他車。當他想取回那筆錢時,卻被告知“當初寫的是‘定金’,白紙黑字,你看清楚了,不退的!”“訂金”和“定金”,雖是一字之差,意思卻大相徑庭—“訂金”可以退,但“定金”就退不了。法律規(guī)定,給付定金的一方若不履行約定合同,則無權要求返還。
經銷商故意不向消費者解釋清楚,讓完全沒有法律常識的消費者很是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