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在商務部公開“意見稿”整整兩個月后,由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牽頭,組織《二手車交易規(guī)范》(以下簡稱規(guī)范)專家座談會,商討已經成形的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的配套實施細則,以及作為細則附件的《二手車買賣合同》等文件,據稱該合同將為強制合同。
二手車個人交易開禁
《二手車交易規(guī)范》是由商務部交給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制定,由后者邀請包括舊機動車交易市場人員、廠家、拍賣公司以及二手車咨詢人員等共同起草。據了解,在“意見稿”第六條中曾提到:“二手車經營主體是指二手車經營公司、經紀公司、拍賣公司、鑒定評估機構!钡诒敬斡懻摳逯校瑓s赫然列有“直接交易規(guī)則”一項,其交易主體規(guī)定也增加為“自然人、政府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新規(guī)定指出直接交易的賣方不對成交的二手車提供售后質量保證,只對車輛的合法性及成交時的車輛現狀負責。由公安車管部門以《二手車買賣合同》及二手車交易市場出具的交易憑證(即交易發(fā)票)作為車輛轉籍過戶的來歷憑證。
商務部市場體系建設司副司長陳林最近在一次公開發(fā)言中曾提到:允許二手車個人交易是商務部的一個大膽突破,但是實施起來公安部的壓力會大大增加,我國每年的盜搶車輛太多,二手車放開個人之間直接交易,公安部可能會吃不消。而據本次參加座談會中,陳林以及商務部市場體系建設司相關官員卻并沒有對“直接交易”提出異議:“允許個人直接交易應該能保留下來”。與會者均如是認為。
稅收差異在制造不平等
本次座談會上的另一個討論焦點在于:因為不同征稅體制造成了經紀公司和經營公司之間巨大的稅收差異,從而造成競爭不平等。
經紀公司按照國家統一規(guī)定的營業(yè)稅征收5%,一輛價值10萬元的二手車,經紀公司一般收取的傭金為200元左右,這樣經紀公司的稅收成本僅為10元。對于經營公司而言,他們必須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舊貨行業(yè)最低4%的稅率交納增值稅。國家稅務部門考慮到二手車行業(yè)的特殊性質予以減半,實際征收2%。但即使這樣,按照價值10萬元的二手車來計算,經營公司的稅收成本達到2000元,兩者之間差距顯而易見。在實際操作中,經紀公司可以憑借其在稅收成本上的優(yōu)勢,吸引更多消費者將車輛委托給經紀公司做買賣代理,而不是經營公司。
“經營公司的進入門檻比經紀公司要高的多,但是稅收成本方面也要比后者高,這樣造成不公平競爭。”上海上汽大眾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經理助理江翔認為,按照新規(guī)范中的規(guī)定,經營公司必須向消費者提供不少于3個月或5000公里的質量擔保,而經紀公司無需提供任何售后服務。如果在新規(guī)范實施的話,可能會造成二手車經營公司有名無實。
對此國家稅務部門只是表示,二手車經營公司的稅率基本不可能再低,“他們還可以通過從事二手車的維修服務來賺取利潤!
除了稅收方面的問題外,座談會還涉及到二手車評估師的培訓以及評估師證件發(fā)放等問題上,目前這兩方面都由國家勞動部負責。與會者建議,將來應該像目前的英語培訓市場一樣放開二手車評估方面的培訓工作,而評估師的證件發(fā)放仍可以由國家勞動部代勞。據知情人士透露,《二手車交易規(guī)范》從去年七八月份開始著手制定,有關部門表示可以在今年年底實施《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正式稿以及該配套實施細則。但是業(yè)內認為,該實施細則真正實施必須到各部門征求意見,最后出臺的時間應該是明年年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