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丟了一個不能上路,車牌丟失后應立即去交管部門補辦車牌。汽車沒有牌照在路上行駛時,一旦被交警查到要被扣12分處理。車牌丟失以后,一定要記得先打電話報警,防止車牌被不法分子當作套牌使用。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身份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未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號牌、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一日補發(fā)、換發(fā)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補發(fā)、換發(fā)號牌,原機動車號牌號碼不變。補發(fā)、換發(fā)號牌期間應當核發(fā)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