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報廢年限不按照出廠算。車輛報廢年限是按上牌注冊登記日期計算。車輛報廢年限就是指汽車在使用期間根據(jù)車座的數(shù)量和使用時期規(guī)定的一項安檢制度。規(guī)定稱,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以下是車輛報廢年限限定:1、出租車(小、微型)8年;旅游、公路客運車(大型、中型)15年;2、非營運的大、中型汽車20年;微型載貨汽車12年;3、重、中、輕型載貨汽車15年;半掛牽引車15年;4、非營運的小、微型汽車無使用年限。超過15年以后每年必須檢驗2次,檢驗不通過的,強制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