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9年1月1日起,陸續(xù)會有各大省市開始實行第一批國六。而第二批國六的實行日期是19年7月1日。在全國范圍,國六a將于2020年7月1日開始實施,國六b將于2023年7月1日實施。以下是對我國關于調(diào)整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實施有關要求的公告的具體介紹:1、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國范圍實施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禁止生產(chǎn)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進口輕型汽車應符合國六排放標準。2、對2020年7月1日前生產(chǎn)(機動車合格證上傳日期)、進口(貨物進口證明書簽注運抵日期)的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增加6個月銷售過渡期。3、2021年1月1日前,允許在全國尚未實施國六排放標準的地區(qū)(遼寧、吉林、黑龍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廣西、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省份全部地區(qū),以及山西、內(nèi)蒙古、四川、陜西等省份公告已實施國六排放標準以外的地區(qū))銷售、注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