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科一次。如果考試不及格,可以補考。不參加補考或補考不合格的,報考人員應在考試結(jié)束后再次預約考試,但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試應在十天內(nèi)進行。駕駛技能準考證有效期內(nèi),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次數(shù)不得超過5次。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的,已通過考試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荚囉邢拗?,需要一補一調(diào)。在預約人數(shù)方面,新交規(guī)增加了5次駕考預約的限制,即學生參加科目二考試只預約5次,超過5次將失去考試資格,通過的科目成績無效。學員需要到駕校重新報名,重新參加科目一考試。對于每個預定的考試,學生有兩次考試機會。如果第一次沒有通過,可以當天補考。如果補考失敗,需要重新安排下次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