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28日為已申請臨時標識的電動自行車設定3年過渡期。過渡期自2018年11月1日開始,至2021年10月31日結束。以下是相關介紹:1。辦理期限:過渡期內申請電動自行車臨時標志有6個月的辦理期限。2019年4月30日前,車主可按相關程序到交管部門辦理臨時標志,請市民朋友合理安排時間。2.申領官方號牌:2018年11月1日后購買的《目錄》內電動自行車,車主需在15日內持相關手續(xù)到交管部門非機動車管理站申領官方號牌。2018年11月1日前、《
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產(chǎn)品目錄》以內購買的電動自行車車主,長期丟失購買憑證或者整車出廠合格證的,可以持本人身份證明到本市任意一個非機動車登記站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交驗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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