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試行三年不能再審。根據(jù)《機動車強制報廢標(biāo)準(zhǔn)規(guī)定》,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xù)三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nèi)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biāo)志的,強制報廢。各類機動車使用年限如下: (一)小型、微型出租汽車駕駛員使用8年,中型出租汽車駕駛員使用10年,大型出租汽車駕駛員使用12年;(二)出租小客車15年;(三)小型客車為10年,中型客車為12年,大型客車為15年;(4)公共汽車載客汽車使用滿13年;(五)其他小型和微型營運客車10年,大中型營運客車15年;(6)專用校車已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營運客車(大型汽車除外)使用20年;(八)三輪汽車、單缸發(fā)動機低速載貨汽車為9年,其他載貨汽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為15年;(九)具有載貨功能的特種作業(yè)車輛使用15年,不具有載貨功能的特種作業(yè)車輛使用30年;(十)全掛車、危險貨物運輸半掛車10年,集裝箱半掛車20年,其他半掛車15年;(十一)三輪摩托車12年,其他摩托車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