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遇到前方交通堵塞時,應當按照前車的順序,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防止追尾。以下是關于高速公路的交通規(guī)則:1。行駛速度: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行駛速度,最高時速不超過120公里,最低時速不低于60公里;客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80公里;同方向有兩條車道,左側車道最低時速100km,同方向有三條以上車道,最左側車道最低時速110km,中間車道最低時速90km。如果有限速標志,你應該按照限速標志指示的速度行駛。2.車距:《實施條例》規(guī)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車速超過每小時100公里的,應當與同車道車輛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車速低于每小時100公里時,可適當縮短與同車道車輛的距離,但最小距離不得小于50米。能見度低時,50米以上開燈減速,50米以下駛出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