剎車燈不亮時的追尾,一般是后車的責任。以下是介紹:1。追尾事故第一種責任認定:前車正常行駛情況下,后車因車速過快、注意力不集中等原因沖上去造成追尾事故。后車負追尾全責;2.第二種追尾責任認定:在道路上行駛時,因前車突然倒車造成追尾。前車負全責。在路上因為錯過拐彎而強行倒車,往往會因為后車的反作用力而導致追尾。如果后車速度過快,非常容易造成車毀人亡的結(jié)局。汽車追尾責任完全由前車承擔;3.第三種追尾事故責任認定:當前車在斜坡上行駛時,突然死亡,未能及時拉剎車或踩剎車。后車靠近時,容易造成追尾。也有可能是新手在斜坡上堵車,自己的車因為斜坡起步操作不當而發(fā)生碰撞。追尾責任在前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