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屬于改裝的外殼。改變了車身外觀。與原登記的特征不符,需要重新登記。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并提交下列證明和憑證: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2.機動車登記證書;3.機動車駕駛證;4.更換發(fā)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5.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但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確定的免檢機動車除外。機動車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對機動車進行確認,對提交的證件、憑證進行審核,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情況,收回行駛證,重新核發(fā)行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