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在大霧天氣行駛時,應當開啟霧燈和危險警告閃光燈。根據規(guī)定,機動車在夜間無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條件下行駛時,應當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后位燈,但同方向行駛的后車靠近前車行駛時不得使用遠光燈。機動車在大霧天氣行駛時,應當開啟霧燈和危險警告閃光燈。以下是更多的細節(jié):1。能見度小于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示廓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并與同車道車輛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2.能見度小于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示廓燈和危險警告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并與同車道車輛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3.能見度小于50m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示廓燈和危險警告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盡快從最近的出口駛離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