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遇到超標電動車,主要依據(jù)事故現(xiàn)場的情況和交警出具的事故認定書。與電動車是否超標、是否屬于機動車沒有必然聯(lián)系。如果認定為機動車的責任,在進行民事賠償時,不能以非機動車為由降低責任比例。機動車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如下:1。交通事故責任比較: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由過錯方承擔交通事故賠償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比例分擔責任:負主要責任,承擔70%;同等責任,50%;次要責任,30%。2.機動車責任比較: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承擔;但是,有證據(jù)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機動車駕駛人已經(jīng)采取必要措施的;機動車一方負主要責任80%;機動車一方負同等責任的,承擔60%;機動車一方負次要責任,承擔40%;機動車方無責任,承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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