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北京、深圳、上海等城市已率先實施國標準。輕型車輛的排放標準于1999年7月發(fā)布,并于2001年修訂。第四階段:1。它部分等同于歐IV,將于2010年實施。中國《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相當于“歐I”標準;2.《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相當于“歐二”標準;3.中國汽車技術信息研究院專家李京生認為,中國實施排放標準的背景也與歐洲不同,其中最直接的問題是城鄉(xiāng)差別,所以中國應該有自己的標準;4.我國機動車排放標準中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與歐盟排放標準大致相當,所以在國內(nèi)使用了類似的名稱,但兩者還是有一些技術上的區(qū)別。